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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三届中国燃气用具十大创新机型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03-10 返回列表

中国五金制品协会文件
(2011)轻金协字第005号

关于做好第三届中国燃气用具十大创新机型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提出的产品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要抓好自主创新的重要环节,五金制品行业也提出了由粗放向集约、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由低成本低价格向高附加值高利润、由以OEM为主向自主品牌为主的五个转变。为了扩大全行业自主创新的成果,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中国燃气用具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协会工作的总体安排,在总结了2006年度和2008年度两次评价工作之后,将开展第三届(2011年度)中国燃气用具十大创新机型的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中国燃气用具十大创新机型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寄至中国五金制品协会秘书处。
三、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按照要求填写《中国燃气用具十大创新机型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电子版申请表可向协会秘书处直接索取,也可登录中国五金制品协会官网http://www.chinahardware.org.cn获得。本次申报一律使用统一格式的申请表,按相关要求填写,并附上规定的证明材料,不接收其他格式的申报材料。
  (二)申报企业应仔细阅读申请表中的《申报中国燃气用具十大创新机型告知书》,在理解的基础上,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
  (三)申请表中的数据来源应真实、可靠。
四、中国燃气用具十大技术创新机型的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中国燃气用具十大创新机型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五、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8号国家会议中心803室,邮编100105,中国五金制品协会收,并注明"创新机型申报材料"。
      不明之处,请与协会联系。
      联系人:苏敬   柳润峰
      电话:010-84379122  84379121
      传真: 010-84379113
      e-mail:   liurunfeng@sina.com
      附件:1.中国燃气用具十大创新机型评审管理办法
                  2.中国燃气用具十大创新机型申请表

 

                                                       中国五金制品协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1、中国燃气用具十大创新机型评审管理办法

2、第三届(2011年度)中国燃气用具十大创新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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