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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技改奖励项目开始申报
2011-07-29 返回列表
    7月14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要求组织申报2011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申报范围为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项目。
    据介绍,所选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在2012年底前全部完工,实施后年可实现节能量在5000吨标煤(含)以上,承担企业要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申请截止日期为8月31日。其中,燃煤锅炉(窑炉)改造项目主要包括老旧锅炉更新改造,集中供热改造,工业锅炉、窑炉综合节能改造等;余热余压利用项目主要包括化工行业目主要包括石化行业放空天然气回收、可燃气代油等技术改造,化工行业以煤炭气化替代燃料油和原料油改造等;电机系统节能项目主要包括采用高效节能电机、风机、水泵、变压器等更新淘汰低效落后耗电设备;对电机系统实施变频调速、永磁调速、无功补偿等节能改造等;能量系统优化项目主要包括合成氨、炼油、乙烯、化工等行业企业的生产工艺系统优化、能量梯级利用及高效换热、优化蒸汽、热水等载能介质的管网配置、能源系统整合改造,发电机组通流改造,新型阴极结构铝电解槽改造等。
    另据了解,如项目承担企业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较差,或项目主体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项目以扩大产能为主,或项目改造属于利用外购或外供的余热、余能、余气等情况,则不予支持。余热(尾气)利用、密闭式电石炉、余热发电改造,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等;节约和替代石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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