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日本YKK公司在中国申请了一项直接影响到我国拉链行业健康发展的发明专利,拉链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对此专利提出无效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审理,判定此专利无效,随即,YKK公司上诉北京中院,经审理后,中院维持复审委的决定。九月十一日北京高院对此专利终审判决,推翻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和北京中院对此专利没有创新性和新颖性结论,判我方败诉。同期,日本YKK公司就此专利以企业侵权为由向广东中级法院提出申诉,中院判不构成侵权;YKK公司再向广东高院申诉,广东高院终审判维持原判,但在北京高院判我方败诉后,YKK公司向中国最高法院申诉,最高法院判广东高院重新审理。此案例被列为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发布全国司法系统。但在我们重新提出新的证据,再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提出专利无效请求,复审委受理后,判定此专利无效。广东高院也判我方不构成对日本YKK专利的侵权。这样的判决结果,在中国知识产权界和法院系统是极为罕见的,可见双方争论的激烈程度和对产业巨大的影响。
行业背景: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拉链产业正在崛起,目前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拉链生产国和出口国,全球需求的拉链60%是中国制造的,2012年国内拉链销售额400亿元人民币。中国现有大小三千家拉链企业,近百万从业工人。拉链分为高中低三大市场,我国拉链在低端市场占70%,中端市场30%,高端市场所占比例很少,中高端市场主要被日本YKK公司所垄断。近两年,我国拉链企业正在从低端向中、高端发展,创新型的企业不断涌现,市场和技术的突破正在影响国际巨头日本YKK公司的霸主地位,利用专利规则打败竞争对手是日本YKK公司采取的主要手段。
市场竞争情况:
拉链分为三大类,金属拉链、尼龙拉链和注塑拉链。我国与日本YKK公司在产品和技术上存在最大的差距就是金属拉链,这也是YKK公司获取利润最大的部分。YKK公司在全球年销售约180亿元人民币。为了改变我国拉链企业长期在金属拉链市场上处于低端市场的现状,让中国拉链产业有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于是进入与限止的冲突不可避免。这个专利是一个新型金属拉链关键制造设备的供料装置,是此类机器重要而必需的装置,可比作人的咽喉。这些年来,我们通过这一个关键设备生产出的Y牙金属拉链进入了日本YKK公司长期垄断的中高端市场,分流了YKK公司部分经济利益,这也是引起日本YKK公司倾全力对我国拉链企业进行打压的原因。
事情经过:
三年前,日本YKK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起诉广东省一家小型拉链设备厂,这个发明专利是日本YKK公司在2006年3月2日申请的。做为业内的技术专家,我可以负责地证明这个专利早已是公知技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这项技术是美国人发明的,后来日本YKK公司进行了改进。而我国广东顺德泰伦公司在2003年就从韩国引进了该设备,有进口的报关单和说明书,该设备目前仍在使用中;被诉厂家有在2004年设计的整套图纸和电脑文件,当然,这些文件无法时间流转回去将材料做公证,因而在法律上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但公道自在我们心中!这场专利之战在行业内引起了巨大的震惊和恐慌,因为在每一台机器上都有使用这项技术,YKK公司的胜诉将对整个行业带来灾难,让正在崛起的行业丧失信心!而且每一次开庭都有近十人之多的日本人专程去法院、专利局旁听,可见他们对此案的重视程度!
针对起诉的专利号200610059425.5,名称为"在拉链牙链带中用于啮合元件金属线性材料的进给单元"的中国发明专利,该专利同时也在日本、美国、韩国申请。在日本的专利审理中,就被引证其国内的申请以没有创造性驳回(但在我们申诉的过程中,日本又授权了这项专利),本次我们无效该专利所采用的证据正是日本审查时其本国所采用的,经过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认定我们提出的无效理由和证据是合理和充分的,作出该专利全部无效的决定书,并且在后来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予以维持!
但在北京高院的审理中,我们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和北京中院提供的证据却被北京高院判为没有可比性,判为败诉。并且此案例还被纳入2012年中国高院50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可见这项专利诉讼造成的影响有多大。
为了保护民族拉链工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中国五金制品协会拉链分会在2008年就成立了中国拉链行业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行业内的专家组成,本人作为行业协会的技术专家,任副组长,负责推动行业内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同时,始终参与这个专利应诉的全过程,负责从技术层面上进行分析和应诉。经过三年半时间,进行了七场诉讼,从国家局复审委到中院、高院,最后到最高法院,从地方到中央,最终,我们赢得了这一场专利官司。
诉讼的技术焦点:
这是一个通过凸轮机构和连杆机构完成的一个弹性间歇性线性(异型)材料传送的专利,其诉讼的焦点在于这项技术是否是采用了公知技术和已经在同类型产品领域中有应用的先例,围绕专利的创新性和新颖性展开。我们查阅了大量的国内外在此领域的技术专利和与其相关的教科书、技术文献资料,进行反复对比、分析和筛选,制定了六套证据组合来确立我们辩论的观点,就此项专利的原理、构件的自由度,结构特征,运动方式等等展开辩论(具体技术交锋的论点见附件上的判决书);同时也对此专利从法理层面上进行剖析,找出此专利有明显技术和法理漏洞的地方。YKK公司聘请了中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贸促会和香港的一家律师所,共六位律师组成的强大团队,败诉后中途又撤换了原来团队,聘请了有国家相关部委工作背景的作为代理律师和顾问。
诉讼产生的影响和结果
一、从直接的结果看,我们这一场诉讼为中国拉链产业赢得了发展的时间。四年前,中国拉链企业还处于技术研发阶段,只有几家企业能够制造较少数量的机器,并且性能还不稳定。四年后,我国单制造这种设备的企业就有十多家,生产数量不断扩大,设备性能、精度和稳定性不断提高。在2012年和2013年尽管全国拉链市场需求不够旺盛,有许多产品销售量下降,但Y牙金属拉链成为企业经营的一个新的增长点,据中国拉链协会统计,两年内市场销售额达50多亿元,并且其中有许多是日本YKK公司的客户。现在,中国主流拉链企业基本上都能制造Y牙金属拉链。
二、提高了我国金属拉链的产品质量和竞争能力,Y牙拉链的出现,不仅是产品品种之争,更是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的改革,改变了传统金属拉链存在的使用性能缺陷,大大提高了金属拉链的物理性能和质量水平,提高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同时,也降低了金属拉链的生产成本。传统金属拉链在生产过程中材料的利用率在70%-80%,要产生一些废料,而Y牙金属拉链材料利用率是99%以上。就材料的利用率上节约材料成本在10%左右,符合节能环保的要求,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每年都有几亿甚至几十亿元,随着产品生产量的扩大,这一效果更加明显。
三、使中国拉链产业在金属拉链产品的转型升级上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大。过去,我们的金属拉链主要在中低端市场,Y牙拉链的出现,我们部分企业的产品已经进入到高端市场,所占份额逐年扩大,与独占国际高端市场的日本YKK公司直接面对面的展开竞争,其发展势头令人振奋。
诉讼带来的思考:
一、知识产权之争是市场之争,是企业的生死之争,将是影响中国拉链产业未来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过去,我们靠低价格、低成本来争取低端市场,未来,我们要靠品质和价值来争取中高端市场。靠技术进步和发明来争取和扩大我们生存的空间,这必然会在专利上与跨国公司,包括国内企业之间有交集,有争论,因为,在市场利益面前专利之争是不可避免的,企业应该早作准备早主动。对于真正的发明和创造我们要尊重,因为没有创新就没有产业进步的动力。同时,我国的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完善,这符合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任何企业都回避不了专利法规,侥幸的心理是行不通的。
二、对跨国公司市场垄断,技术垄断,包括他们的高压我们不要惧怕,要积极的面对;虽然,作为国内任何一个企业要与跨国公司进行抗争,在条件上悬殊很大,但作为中国拉链产业的一个整体,我们团结起来就一定能够打败他。中国拉链企业要有整体和团结的意识,我们要认识到一处被动,就会带来处处被动,中国拉链企业是唇齿相依,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关系,我们要进入国际中高端市场,要在市场上扩大销售就一定要团结,这里不存在我在中低端市场上与我不搭界,试想:如果大家都聚集在一个市场上企业能发展好吗?只有我们有能力的企业攻占了中高端市场,低端市场的企业才有生存的空间。我们要迎接各方面的挑战,单靠少数企业的努力是很难实现的。事实也证明,我们在这场专利应诉上取得了胜利后,日本YKK公司开始与我们在专利上进行沟通,建立对话机制,不再轻易动用法律的手段来压制我们企业。
三、我们要尽快扭转目前在市场上、在专利上被动挨打的局面,拉链企业要加大技术研发的能力,加快科技进步的步伐,要多申请专利,形成对跨国公司的专利包围。这两年,我国拉链企业已经在专利数量申请上超过了跨国公司,但我们的专利质量还有待提高,由量变到质变这是一个过程,我们有信心接近和超过跨国公司。目前,我们有些企业做得很好。就方牙金属拉链设备专利而言,一方面我们在与YKK公司抗争,另一方面我们也在技术上进行持续的改进,并且已经形成了专利。在与日本YKK公司的专利诉讼过程中,我们最大的收获应该是我国拉链企业的专利意识普遍得到提高,有了对专利的迫切感和压迫感,制造技术上有了明显进步。
在国家层面上,提出了要用科学发展观来发展产业。我们拉链行业正面临着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两大任务,这需要我们行业和企业共同的努力,更加需要国家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支持和帮助。因此我们作为拉链产业的代表——行业协会,我们需要从更高的层面,更远的思考,在技术创新上下功夫,特别在知识产权方面要全面考虑,推动产业进步,发挥行业整体的优势,发挥行业专家的优势,发挥企业的主动性,为保护我国拉链产业健康发展和保障国际竞争力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