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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调整《法检目录》为企业减轻负担
2009-02-02 返回列表
为了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适应国际贸易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快进出口货物流转速度,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大幅度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法检目录》)。

  国家质检总局对《法检目录》进行的调整,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检目录》将部分初级纺织品、矿产品、工业原料、皮革制品、五金工具、小家电产品、部分石材等647种商品调出,不再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将部分烟草代用品、可用于食品添加剂的化工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衬衣睡衣泳衣、家用电器、卫生器具等357种商品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境检验检疫监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是列入国家《法检目录》的商品,必须实施检验检疫。调整后的《法检目录》进一步强调了检验检疫在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承担的责任,而对一些质量较为稳定,进出口风险较低的产品,则不再实施检验检疫。

  国家质检总局此次《法检目录》的调整,范围广、涉及企业多,湛江口岸涉及调整的商品主要有矿产品、初级纺织品、小家电产品等近50种。目前,湛江检验检疫局正积极采取措施,抓好《法检目录》的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切实做好调入商品的报检受理、流程管理和过渡期的收费管理工作,做好相关调整商品的检验监管工作,使调出产品的外贸企业不花冤枉钱,调入产品的外贸企业畅通进出渠道。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144号联合公告,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做好相关准备,确保政策调整后货物的顺利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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