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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财政2009年对节能环保产品实行政府优先采购
2009-02-03 返回列表
新华社福州2月3日电(记者康淼)福建省财政厅厅长陈小平2日表示,2009年福建财政将加大力度支持节能减排,对节能环保产品实行政府优先采购。

    陈小平在福建省财政工作会议上说,福建省将建立和完善以强化政府采购、以奖代补、减免或抵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进项抵扣、环境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的,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体系,对节能环保产品实行强制和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福建省还将创新奖惩机制,坚持"早建早奖、多建多补"原则,推动节能减排,重点支持淘汰电力、铁合金、水泥和造纸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支持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等节能重点工程建设、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节能减排技术研究、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支持城市生活垃圾、水污染治理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巩固江河环境治理成果。

    统计资料显示,2008年,福建省环境保护支出14.9亿元,同比增长了70.2%;重点支持了节能、节水技改项目以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推广,支持节能降耗示范项目建设和推广以及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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