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中国五金制品协会
资讯中心
政策法规 您的位置: 主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中钢协拟规范国内市场钢材销售
2009-02-12 返回列表
    中钢协副秘书长戚向东透露,2月18日召开的中钢协理事会上,将通过《规范国内钢材销售行为的公约》(下称公约),这也是落实《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下称《振兴规划》)的一项具体措施。

    1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钢铁《振兴规划》,提出"规范钢材销售制度、建立产销风险共担机制,以稳定钢铁市场价格"。

    一位钢铁业资深人士透露,公约可能要求钢铁企业不能低于成本价销售钢材,并增加产品营销的直供比例。

    所谓直供,是指钢铁企业销售钢材时,绕开经销商,直接面向最终用户销售。

    一直以来,中国钢铁企业的直供比例较低,钢材市场以经销商供应为主。目前,中国约有15万家钢材经销商。

    2008年下半年,国内钢材价格一路下跌,钢铁企业普遍实施"保值销售"的模式,即经销商向钢铁企业订货时,订货价格只是"暂定价格",最终结算价格,则根据钢材运抵目的地后20天内当地的最低市场价确定。

    由于经销商利润主要来源于上下游价差,一些经销商拿到货源后,为了尽快出货,回笼资金,往往不惜压低价格,甚至远远低于成本价销售,导致市场价格难以止跌企稳。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规范钢材销售市场很有必要,但执行效果不容乐观,"经销商并不在中钢协的管理范围之内。"

    中钢协是中国钢铁行业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下属团体会员单位206个,包括了主要的钢铁企业。


    二维码
    电话:010-67770641 传真:010-67774414 邮箱:sujingg@126.com 投稿邮箱:zhangchuan1991@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百子园5号楼C座903
    Copyright © 中国五金制品协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 京ICP备1503247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9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