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属各单位,部管各社团: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8〕12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切实维护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政策的严肃性,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以及《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交通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凡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与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包括经营收入、非税收入以外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单位可支配资金实施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都必须严格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规避。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内部工作程序,在继续扩大范围和规模的同时,注重提高采购质量和综合效益。
三、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采购已纳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目录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已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救助船舶和直升机、执法船艇等项目,应严格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办理采购事宜。海事、长航、救捞、船级社四系统实施的集中采购项目,除按规定要求办理政府采购预算报批、备案、采购方式的变更等手续外,应将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结果和执行情况报部(财务司)备案。
四、各单位要认真把握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较2007-2008年相关目录及标准的变化情况。在实际采购活动中,要注意将新增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
五、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要注重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积极落实《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采购列入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
六、各单位要注重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不规范行为。要加大监督力度,在开展财务检查、日常审计、廉政执法检查时,要把政府采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步实施监督,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信息公告、采购程序和专家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加强政府采购单据的审核工作,没有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发生的采购支出不予报销。
七、各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政府采购机构到位、职责到位、人员到位,并根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和政府采购的要求,提出相应的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转发 政府采购 通知
抄送:部内各司局、审计署交通运输审计局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09年1月23日印发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文 件
国办发〔2008〕12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
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年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一)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目 录 项 目 | 适用范围 | 备 注 |
一、货物类 | | |
台式计算机 | | |
便携式计算机 | | |
计算机通用软件 | 京内单位 | 指直接从市场可以购买的标准软件等非定制开发的商业软件 |
服务器 | | |
网络设备 | | |
复印机 | | |
文印设备 | | 指速印机、胶印机、数码印刷机、装订机 |
多功能一体机 | | |
打印机 | | |
传真机 | | |
扫描仪 | | |
投影机 | | |
碎纸机 | 京内单位 | |
摄像机 | 京内单位 | |
电视机 | 京内单位 | |
电冰箱 | 京内单位 | |
复印纸 | 京内单位 | |
移动存储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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