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通过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中国将对钢铁产量做出限制、将小型炼厂强制转移到沿海地区,并淘汰低效能设备。据悉,规划草案准备在二零一一年前将粗钢年产量控制在5亿吨以内,并准备将40%的炼钢产能转移至沿海地区;此外,草案拟规定最小斑炉规模由300立方米提高到400立方米,最小转炉规模由20吨提高至30吨。中国政府或于本月末最终确定钢铁振兴规划草案的细节。
《规划》指出,目前中国钢铁产能已经严重过剩。去年底,中国粗钢产能6.1亿吨,考虑在建的5000万吨产能,总产能将达到6.6亿吨;其中,不符合产业准入标准的炼铁产能1.6亿吨左右,炼钢产能1.9亿吨左右,相当部分是近几年盲目投资违规建成的。《规划》提出,中国政府将严格控制钢铁新增产能,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所有项目必须以淘汰落后产能为前提。
而在二零一一年底前,中国将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5340万吨,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320万吨,按期完成剩余任务。《规划》还进一步扩大了淘汰"落后产能"的范围,二零一一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以下高炉、30吨以下转炉和电炉,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此外,结合建设钢铁大厂和其它有条件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提高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及相应的炼钢产能。
另外,《规划》明确指出,对落后产能企业金融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规划》的配套措施"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将由工信部牵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共同参与制定,预计在零九年至一一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