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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出台六项开放型经济扶持政策助企业度难关
2009-05-05 返回列表

    今年以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际经济形势不断恶化的影响,嘉善开放型经济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今年1季度,全县出口同比下降9%,进出口同比下降9.4%,实到外资同比下降10.6%。全县外经贸形势已变得十分严峻,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开放型经济的政策扶持已刻不容缓。为此我县立足当前保增长、促发展,着力长远提质量,抓转型,出台了六项开发型经济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1、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对于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达到300万元及以上(列入重点小企业培育库名单的为200万元)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项目或设备投资额在150万元(列入重点小企业培育库名单的为100万元)鼓励类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分别按设备投资额的4%、5%给予一次性补助(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在二年内可以累计计算投资额);不新增用地的技改项目,补助标准再提高一个百分点。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2、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生产装备。对于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更新改造的项目,引进国外先进设备的,实际进口设备投资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列入重点小企业培育库名单的为200万元)的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项目或设备投资额150万元以上(列入重点小企业培育库名单的为100万元)的鼓励类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分别按设备投资额的5%、6%给予一次性补助(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在二年内可以累计计算投资额);不新增用地的技改项目,补助标准再提高一个百分点。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3、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对参加政府组织的出国(境)设摊展示的企业,每个摊位补助3万元;经县外经贸局备案确认,参加其他出国(境)设摊展示的企业,每次补助1.5万元。

    4、鼓励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参加政府组织国内展览会的企业,每次补助一个标准摊位的费用(每个标准摊位补助最高限额2万元);参加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组织的国内展览会的企业,其摊位费每次最高补助1.5万元,每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3万元。

    5、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对自营出口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其增量部分每美元奖励人民币0.02元;对自营出口50万美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品企业(以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为准),其增量部分每美元奖励人民币0.05元。上年度无自营出口实绩的,以当年出口的70%为基数;上年度出口未满全年的,折算成全年计算。奖励额以该企业实际缴??方留成部分为限,最高奖励分别不超过30万元和50万元。

    6、鼓励企业防范出口风险。对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按年度实际保费给予50%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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