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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五金困难企业认定优先发展型企业
2009-09-14 返回列表

    最近五金业又有了件利好的事,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提出适当放宽困难企业认定条件,使更多困难企业能够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以及发放补贴等优惠政策。也就说,部分想发展或正在突破瓶颈的五金中小企业,可以借助政府扶持来周转、调整内部经营状态。不过政府扶助并非企业发展源泉,五金企业应理性认识、客观面对。

    此举不仅可以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险功能,还起到了扶持五金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可谓一举两得。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应对国际金融危机,09年初,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地税局就已经联合出台政策,建立困难企业认定联席会议制度,对企业实行"五缓四减三补贴"措施,主要内容是缓缴社会保险费、发放多种补贴等。可见政府从未放弃"拯救"中小企业,五金业中小企业应快速调整、快速发展起来,巩固企业基地和企业防盾,提高自身企业的免疫力。

    据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年初出台的文件相比,广东最新出台的政策,进一步适当放宽了困难企业认定条件。申请企业的范围不再限定于服装、制鞋、纺织、玩具、印刷、包装、电子元件、家用电器、五金塑料、家具加工等行业。另外,今年初文件设定的"总负债与总资产之比在80%至100%之间"和"在申请前3个月没有出现连续亏损"不再作为困难企业认定的条件限制。

    另外,本次增加"受金融危机影响,销售额同比大幅下降,但仍然维持生产经营"作为困难企业的认定条件之一。建议优先考虑可发展五金企业,优先想做大做强的五金企业。

    经过此次危机,不仅让很多五金中小企业,意识到自身发展的不足与定位的短浅。意识到仅靠国家扶持和市场现有需求,是无法完成大业的。这些即将受惠五金企业应尽快调整企业经营,不要一味占有国有资源不思发展。毕竟,企业发展与经营,并非"帮助扶持"能取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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