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中国五金制品协会
资讯中心
政策法规 您的位置: 主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2008年自行车出口日本将有新规
2008-04-21 返回列表

    从2008年10月1日起,日本要求销售的贴有BAA标志的自行车产品,其汞、镉、铅、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6种物质的含量必须在规定的范围之内。2008年,此项新规的实施或将对我国自行车出口造成一定冲击,相关企业应引起警惕,严格采取措施限制自行车产品中使用有害物质。

    据悉,为控制中国自行车大量出口日本,从2004年9月起,日本自行车协会对在日本市场销售的一般自行车和童车实行BAA认证,重点检测整车组装、车架等品质监控项目,加贴BAA认证标签使每辆车增加成本100多日元。BAA虽是一种自愿性认证,但作为进口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达不到该认证要求的外国自行车可能被拒之门外。

    近年来,国际上针对自行车相继构筑环保壁垒,如日本早前曾出台禁止含有石棉的自行车整车进口,已经实施的欧盟RoHS指令和不久前颁布的4项CEN新自行车安全标准都对我国自行车出口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诸多不利因素制约出口前景,迫切需要企业强化技术升级和新品开发,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企业提高产品档次,开拓多元市场,以促进出口量的不断攀升。


    二维码
    电话:010-67770641 传真:010-67774414 邮箱:sujingg@126.com 投稿邮箱:zhangchuan1991@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百子园5号楼C座903
    Copyright © 中国五金制品协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 京ICP备1503247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9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