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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拟采取七大举措促进机电产品进出口
2009-02-05 返回列表

昨日,商务部产业司司长张骥在商务部官方网站的访谈中,介绍了商务部2009年将采取七大举措促进机电产品贸易,包括六项促进出口和一项促进进口的措施。

  商务部计划采取的措施包括:综合运用出口退税、进出口信贷、保险等政策手段,支持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大型成套设备、高附加值及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促进出口结构优化。为有实力、有订单的企业在接单、履约、售后服务及安全收汇等全过程提供服务;支持汽车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等开展技术研发、试验检测、产品认证、信息服务、培训等平台建设。

  此外,商务部还将加大重点市场推介力度。支持企业到新兴市场参展办展,进行商标注册和质量认证。支持企业发展境外营销网络,开办售后服务网点等;缓解中小企业出口融资难问题,引导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为中小出口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扩大出口信用保单融资规模,积极引入有条件的境内外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短期险的经营;推动大型成套设备"走出去"。进一步完善支持大型成套项目的信贷、保险及结汇等鼓励政策和措施;进口方面,将积极扩大进口。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元器件进口;加大力度敦促美、欧发达国家放宽对中国出口管制;推动贸易便利化建设。

  对于2009年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形势,张骥认为,我国机电出口的近60%直接或间接面向美国、欧盟和日本市场,这三大经济体陷入深度衰退,通过其他市场弥补由此损失的出口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出口增加的难度也在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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