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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制造业将持续获得政策扶持
2009-02-12 返回列表
要点:

  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获得原则通过。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会议决定,加快装备制造企业兼并重组和产品更新换代,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我们认为会议内容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四点:

  一是依托重点工程提高国产化率、装备自给率。"依托高效清洁发电、特高压变电、煤矿与金属矿采掘、天然气管道输送和液化储运、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的重点工程,有针对性地实现重点产品国内制造。结合钢铁、汽车、纺织等大产业的重点项目,推进装备自动化。"

  我们认为后续可能会出台一些政策,如限定重点工程采购设备的国产化率,对国内装备制造商,特别是涉及到以上重点工程和重点行业的设备制造商构成实际性利好。

  二是重视基础零配件行业。"提升大型铸锻件、基础部件、加工辅具、特种原材料等配套产品的技术水平,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基础零部件是我国装备制造业最为薄弱的环节之一,如风电轴承、齿轮箱,工程机械行业所需要的关键零部件:柴油发动机、桥箱、液压系统、电子系统等均需要大量进口。基础零部件成为了制约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一个瓶颈,因此基础零部件在此次的振兴规划中被重点提及。

  此项政策对于零部件生产企业是一个利好,特别是处于进口/外资替代进程中的零部件企业,如方圆支承、东力传动等等。此外,我们认为对于严重依赖于进口零部件的工程机械企业,如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徐工科技也是一个好消息。我们认为后续可能会出台专项资金,支持基础部件行业的技术研发、技术改造、产品升级。也可能对某些关键零部件企业(类似数控机床和大型铸锻件)实现一定比例的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建议密切关注后续基础零部件行业的具体扶持政策。

  三是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进行联合重组,发展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

  骨干企业的联合重组是政策所一贯支持的,此项政策并无新意,可以适当关注秦川发展,天地科技,轴研科技等具有资产注入或重组预期的公司。

  四是税收、资金支持

  "充分利用增值税转型政策;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建立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风险补偿机制。"前期出台了企业可抵扣采购设备所缴纳增值税的政策,对于机床等加工设备的需求具有明显的拉动作用。我国对大型铸锻件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35%的政策,对数控机床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50%的政策,虽然这两项政策已经在08年底到期,但我们认为这两条增值税返还的政策有望在今后得以延续。

  某些重大型的首台套设备项目可能会获得资金补贴或者税收方面的优惠。华锐铸钢已经获得风电重大装备国产化扩大内需基建支出预算指标补贴6000万元;2009年中央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00亿元,比2008年增加60亿元。华东数控将与德国希斯庄明公司合作制造三台造价高达1.78亿元的先进机床,我们认为此类项目有望在未来得到国家补贴。

  这些税收优惠和资金扶持已经并将持续对装备制造业构成实质性的利好。

  装备制造业具有资金、劳动力、技术三重密集的特点,也是我国未来的优势产业。其也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国家必然会对行业进行大力扶持,政策的大力扶持将给予行业特殊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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